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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作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

    信息发布者:qinzhidong
    2017-11-20 16:59:51   转载

    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焦发〔2017〕15号)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绿色化改造,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环境治理攻坚战,紧紧围绕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以绿色标准为引领,以绿色化改造为重点,加强建材、化工等行业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强化产品安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综合利用,实现工业企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高,绿色化改造实现多领域、全行业的拓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8%。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1.时间节点:持续开展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提升活动。2018年1家企业(产品)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名单,2020年达到5家。

        2.攻坚重点:在火力发电、合成氨、电解铝、水泥、造纸、纺织等行业实施水效、能效“领跑者”行动,定期分行业发布水效、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组织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以锅炉、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对于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定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对标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水利局

        (二)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

        1.时间节点:2018年建设2家绿色示范工厂,2020年建设5家绿色示范工厂。

        2.攻坚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打造绿色工厂,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鼓励企业积极建设绿色示范工厂,对于创建绿色示范工厂的争取省级资金鼓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

        1.时间节点:2017年,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018年基本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2018年推动6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到达40至50家。

        2.攻坚重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向导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四)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

        1.时间节点:2017年组织开展非产业集聚区和化工园区外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排查和安全、环保、节能等集中治理,2020年前确保非产业集聚区和化工园区外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关闭完毕。

        2.攻坚重点: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方案,组织摸底排查,开展定量风险评估,以安全、环保、节能倒逼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

        (五)加快布局建设静脉产业园区。

        1.时间节点:2017年加快推进沁阳市静脉产业园建设,2020年建成沁阳市静脉产业园。

        2.攻坚重点:以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较好的沁阳市为重点,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耦合链接,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建设沁阳市静脉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六)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时间节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龙头企业,2020年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型企业。

        2.攻坚重点:坚持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力度,重点发展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环境污染防治及修复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型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组织保障

        (一)完善推进机制。建立绿色化改造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构建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安全监管局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基金),加大绿色化改造相关专项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完善绿色产品财政支持政策,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重大绿色化改造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组织相关部门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并制定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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